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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室外木栅道维修工程竞争性磋商

竞争性磋商
辽宁省盘锦市
发布
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招标预算
招采单位辽宁省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机构营口隆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投标截止时间
联系方式
本项目联系人
招采单位历史联系人
代理机构历史联系人
序号
联系人
所在单位
联系电话
1田女士辽宁省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
2谢女士营口隆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理机构)
以下***为隐藏内容,
后可查看内容详情和原始出处, 低至59元/月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室外木栅道维修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营口隆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KLY-********

项目名称: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室外木栅道维修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室外木栅道维修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个日历日内完成(具体日期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仅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年**月**日  至 ****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营口隆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领取 将以下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送至营口隆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领取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购买文件费用以到账时间或现场递交时间为准,时间均不得超过****年*月**日下午**:**时(北京时间),否则将视为获取招标文件失败,无法参加本次招标活动。文件费转账汇款时应备注公司名称、所投项目名称及标段(简称)。因以上信息标注不清给投标人造成的不利后果,招标人及代理公司均不承担任何责任。购买文件费用指定账户:汇入单位账户:营口隆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营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华支行,账号:***************

售价:¥***.*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营口隆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营口市西市区红星五金机电城**号楼甲*#、甲**#)

五、开启

时间:****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营口隆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营口市西市区红星五金机电城**号楼甲*#、甲**#)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辽宁省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辽宁省盘锦市辽东湾新区直方街勤德路

联系方式:田女士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营口隆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营口市西市区红星五金机电城**号楼甲*#、甲**#

联系方式:谢女士 ****-*******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女士

电 话: ****-*******

友情链接:浦东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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