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招标查询>招标详情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数据应用支撑服务(社保、全电发票、出口退税)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2023-12-18(10 个月前) 发布
公告详情
甲方分析
相似甲方
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招标预算
招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代理机构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截止时间
联系方式
本项目联系人
招采单位历史联系人
代理机构历史联系人
联系人
所在单位
联系电话
暂无数据
以下***为隐藏内容,
后可查看内容详情和原始出处
公告正文
一键生成摘要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数据应用支撑服务(社保、全电发票、出口退税)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1月08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LF0123GZ08ZC31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数据应用支撑服务(社保、全电发票、出口退税)项目

预算金额:23.6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3.6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采购项目一览表

包组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最高限价

(人民币 元)

1

数据应用支撑服务(社保、全电发票、出口退税)

1项

236,000.00

(2)简要服务要求:数据应用支撑服务(社保、全电发票、出口退税)主要针对社保系统、全电发票、出口退税等总局相关系统,为广州市税务局提供数据应用相关解决方案、进行知识更新和经验分享。具体详见采购需求。(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为财政部国库司政府采购监督裁决处。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后提供24个月运营服务,或经采购人核定的工作量达到13.5个人月。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无。4.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第六条、《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第三点第(二)项规定的条件:(1)投标人为依法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机构。投标人为企业法人,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提供执业许可证复印件;投标人为公益二类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组织(不含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提供社会组织的登记证书或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提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提供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特别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2)提供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3年以来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3)提供2023年以来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材料;(4)提供2023年以来任意1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材料;(5)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5.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7.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③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同时对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8.成功购买本纸质招标文件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收到供应商缴纳的标书款,视为供应商已成功购买纸质招标文件,符合本条款规定)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18日  至 2023年12月25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楼

方式:详见“六、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1月08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1月08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等(二)获取文件方式:(1)网上获取文件:供应商可通过代理机构官网“http://www.chinapsp.cn/”点击“登录”后搜索本项目,点击“详情”进入公告页面后再点击右上角的“获取文件”,进行基本信息填写后打印《采购文件领购登记表》加盖公章后上传至系统,进行线上缴纳标书款,并获取文件。(具体操作指引也可见代理机构官网“http://www.chinapsp.cn/”右边点击“常见问题”)(2)现场获取文件:供应商可通过代理机构官网“http://www.chinapsp.cn/”点击“登录”后搜索本项目,点击“详情”进入公告页面后再点击右上角的“获取文件”,进行基本信息填写后打印《采购文件领购登记表》加盖公章后,至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楼  进行缴纳标书款,并获取文件。(三)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纸质招标文件,同时免费附赠电子招标文件1份。如需邮寄(到付),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概不负责。(四)获取招标文件过程问题咨询联系人:谢女士/李女士,联系电话:020-87651688(转分机号401或411),邮箱baoming87651688@163.com。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华夏路3号        

联系方式:王先生 020-380061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23楼            

联系方式:陶先生/罗女士 020-87651688-750/6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陶先生/罗女士

电 话:  020-87651688-750/609

 
相似商机推荐
标题
招采金额
地域
相关单位
公告时间
暂无数据
沪ICP备17030666号版权归属上海名轩软件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