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困难群体超市购物供应主体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 升级会员可见 | 招标预算 | 升级会员可见 | ||
招采单位 | 长春临空经济示范区(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代理机构 | 吉林省维熙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投标截止时间 | 升级会员可见 |
项目概况
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困难群体超市购物供应主体招标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网络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1月0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KGCGZX2023-025
项目名称: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困难群体超市购物供应主体招标项目
预算金额:168.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公告
合同履行期限:两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公告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公告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19日 至 2023年12月25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络获取
方式:网络获取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1月0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1月0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二楼B203开标室(龙湖大路5799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困难群体超市购物供应主体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困难群体超市购物供应主体招标项目已由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以KGCGZX2023-025号政府采购项目计划审批表批准采购。采购人为长春临空经济示范区(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采购资金为财政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困难群体超市购物供应主体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吉林省维熙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月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KGCGZX2023-025
项目名称: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困难群体超市购物供应主体招标项目
预算金额:168万元/年
最高限价:折扣系数1.0
采购需求:为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区域内民政保障对象提供副食品、粮油、百货、日用品等生活类商品服务,确保货源充足,所售产品必须有正规的进货渠道,能够提供购物卡储值充值服务。
服务(供货)地点:长春临空示范区区域内或邻近,使用人到店内根据需要自选。
服务标准: 优质服务,质量标准合格。
合同履行期限:两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其他组织形式,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及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保障能力;
3.2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卫生许可证》,能够提供副食品、粮油、百货、日用品等生活类商品,确保货源充足,所售产品必须有正规的进货渠道,能够提供购物卡储值充值服务。
3.3具有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为2023年新成立公司,应具有自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报表或近三个月内基本银行账户开具的资信证明;
3.4具有近六个月(2023年6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的凭证或免缴纳证明、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免缴纳证明;
3.5不接受被政府列为取消投标资格期间内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件);
3.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19日至2023年12月25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及方式:网络获取
请潜在的投标人将下列资料加盖公章(鲜章)后扫描PDF版发送至280919935@qq.com邮箱并电话通知代理机构(15044013185),审核通过后代理机构发送招标文件获取登记表,填写后加盖公章(鲜章)扫描PDF版回传,完成招标文件获取登记。如因潜在投标人未及时回传造成未成功登记,由潜在供应商自行承担,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登记的潜在供应商,投标无效。
(1)营业执照副本;
(2)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卫生许可证》;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参与投标提供,附法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月8日9时30分,地点为长春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二楼B203开标室(龙湖大路5799号)。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长春临空经济示范区(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长春空港文化创意产业园
联系电话:13756877233(韩军)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吉林省维熙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绿园区景阳大路3333号
联系电话:15044013185(张雷)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雷
电话:15044013185
4.监督机构及投诉受理部门: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投诉方式:书面递交至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址:长春空港文化创意产业园
联系电话:0431-82158633
5.“政采数金平台”
联系电话:0431-81888992/81888798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临空经济示范区(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长春空港文化创意产业园
联系方式:13756877233(韩军)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维熙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绿园区景阳大路3333号
联系方式:15044013185(张雷)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雷
电 话: 15044013185